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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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


【发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日期】:2016-12-09

【有效级别】:全文有效

【补充说明】:

【本站发布时间】:2016-12-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

   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