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升级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为做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衔接,进一步便利核算,对本通知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间的所得,按照2015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的规定。

  1.修改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减免优惠公式

2.增加了企业设置里面一个项目是否申报注销企业,如果选是则可手工填报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升级为2014.017版.rar